1.日本旅遊/商務拒簽,都必須半年之後才可再申請。
2.如果申請人一家三口一起申請,父母爲商務類别的話其子女必須要一同申請商務類别,子女不能等父母商務簽證獲簽後再辦理旅遊類别。
3. 疫情期間出簽時間不定,請不要提前預定機票酒店,以免造成損失!
1.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彩色複印件;如果是集體戶口,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。
2.在所屬領區内,持香港黃皮護照(即香港簽證身份書),澳門旅行證的申請者免提供戶口本彩色複印件,須到近半年居住所在地的公安局開具《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》提供原件以及回鄉證彩色複印件。
請用工作單位正式信頭紙打印,公司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,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 任職公司的地址、電話和傳真号碼;公司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;申請人姓名、職務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行程目的;公司爲申請人保留職位;費用承擔方以及準假證明。(請按照網站模闆提供)。若屬于在辦事處上班但辦事處沒有注冊公司的情況下,(請按照網站模闆提供)
保證書必須按照領館樣闆填寫,固定格式不能更改,可打印或手寫(保證事項包括滞留費,歸國費用,遵守法令三項内容)。 【△是否需要原件: ①需要:保證書已加蓋公章:株式會社方形印章和/或代表取締社圓形印章; ②不需要:保證書沒有加蓋公章】 保證人必須是部長以上級别。
1.A.邀請機構已進行法人登記的,須提交以下任意一樣資料(邀請機構爲國家或者地方公共自治體的不需要提供。邀請機構爲國家獨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機構時,須提交科長以上職位的邀請人的在職證明。)
(a)《法人登記簿藤本》原件(發行日起3個月内有效)
(b)《會社四季報》(提供最新版)中該公司簡介的複印件。
(c)[會社/團體概要說明書]複印件(發行日起3個月内有效)
(d)明确介紹邀請機構的簡介或者手冊資料原件(明确的信息要有會社團體名、代表者氏名、地址、電話、資本數額、員工數目、經營内容等)。
B.邀請機構未進行法人登記的,須提交以下任意一樣資料:
(a)[會社/團體概要說明書(複印件)](注)邀請人爲大學教授或者準教授時,則提交在職證明原件。
(b)明确介紹邀請機構的簡介或者手冊資料原件,(明确的信息要有會社團體名、代表者氏名、地址、電話、資本數額、員工數目、經營内容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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